首页 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统计调查对象应当配合中国证监会统计部门、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的检查工作。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扰和妨碍检查工作。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