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2020年) 第八条 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2020年) 第八条 第八条 财务顾问机构为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分拆、股份回购、激励事项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利润等具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提供方案设计、出具专业意见等证券服务业务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