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证券评级初评结果应当经过三级审核程序,包括评级项目组初审、部门再审和公司三审。

各审核阶段应当相互独立,三级审核文件资料应当按相关要求存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