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2006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遵守公司章程和行业规范,恪守诚信,勤勉尽责。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