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2019年) 第二章 资质条件 第八条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2019年) 第八条 第二章 资质条件 第八条 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不存在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50%的情形; 不存在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50%的情形; 不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 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