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 第四章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第三十二条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第三十二条 证券公司不得兴办实业,不得购置非自用不动产。 本办法颁布之前证券公司已有的非证券类资产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清理。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