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2003年) 第二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六条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2003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六条 证券公司任一股东推选的董事占董事会成员1/2以上时,其推选的监事不得超过监事会成员的1/2。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