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2014年) 第三章 专项计划的设立及备案 第二十七条 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2014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专项计划的设立及备案 第二十七条 专项计划的货币收支活动均应当通过专项计划账户进行。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