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2014年) 第二章 尽职调查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 对业务参与人的尽职调查 第十二条 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2014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尽职调查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 对业务参与人的尽职调查 第十二条 对与基础资产的形成、管理或者资产证券化交易相关的其他重要业务参与人的尽职调查,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人的基本情况、资信水平;参与人的相关业务资质、过往经验以及其他可能对证券化交易产生影响的因素。 第十一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