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章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 第三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监事长、1/3以上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决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