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会员大会应当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其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

会员大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证券交易所应当将大会全部文件及有关情况向中国证监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