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章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 第二十条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理事长主持。理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或者其他理事主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理事人数不足本办法规定的最低人数; 1/3以上会员提议; 理事会或者监事会认为必要。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