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一章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明确证券交易所的职权和责任,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交易所是指依本办法规定条件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职责,实行自律… 第四条 证券交易所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监督管理。 第五条 证券交易所的名称,应当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证券交易所”的名称。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