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国家认监委、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对认证机构的认证活动、认证结果实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

国家认监委、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随机抽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失信名录以及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对认证机构实行分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