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1997年)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三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1997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三条 依照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机关决定,并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向被处罚人宣布。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