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1997年) 第三章 安全专用产品的检测 第十三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1997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安全专用产品的检测 第十三条 检测机构收到检测申请、样品及其他有关材料后,应当按照安全专用产品的功能说明,检测其是否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功能。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