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日常监测过程中督促相关方面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库数据调度和数据填报工作,扎实提高数据质量,及时掌握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持续开展日常监测,视情况开展评估督导,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安排本专项投资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