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章 资金申请和下达 第十二条 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2020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资金申请和下达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考虑当年投资规模、项目申报、上年投资计划执行、项目监督检查和审计等情况,按照切块资金额度计算办法,确定西部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预算内投资切块规模和与之匹配的绩效目标,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