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通过以下方式取得或者形成的资产: (三)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2021年) (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通过以下方式取得或者形成的资产: (三) 接受捐赠并确认为国有的资产;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