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首页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2010年)
第十三条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2010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登记机构办理著作权质权登记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