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1997年) 第二章 演出单位和个体演员的审批 第十九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1997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演出单位和个体演员的审批 第十九条 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和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名称、住所、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演出经纪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营业性演出单位或者个体演员1年内无正当理由未从事演出活动的,由原发证机关注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