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 第六章 研究工作的实施 第三十条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 第三十条 第六章 研究工作的实施 第三十条 专题负责人全面负责研究专题的运行管理。参加实验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实验方案和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发现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向专题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