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实验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研究专题的名称或代号及研究目的;
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和委托单位的名称及地址;
专题负责人和参加实验的工作人员姓名;
供试品和对照品的名称、缩写名、代号、批号、有关理化性质及生物特性;
实验系统及选择理由;
实验动物的种、系、数量、年龄、性别、体重范围、来源和等级;
实验动物的识别方法;
实验动物饲养管理的环境条件;
饲料名称或代号;
实验用的溶媒、乳化剂及其他介质;
供试品和对照品的给药途径、方法、剂量、频率和用药期限及选择的理由;
所用毒性研究指导原则的文件及文献;
各种指标的检测方法和频率;
数据统计处理方法;
实验资料的保存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