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2021年) 第六章 风险控制 第二节 风险沟通 第九十五条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2021年) 第九十五条 第六章 风险控制 第二节 风险沟通 第九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的,应当紧急开展沟通工作: 药品存在需要紧急告知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风险,但正在流通的产品不能及时更新说明书的; 存在无法通过修订说明书纠正的不合理用药行为,且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 其他可能对患者或公众健康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 第九十四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