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00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条例所称药品独占权人是指对申请行政保护的药品的制造、使用和销售享有完全权利的人。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