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00年) 第二章 行政保护的申请 第十六条 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00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行政保护的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提出药品行政保护申请,应当提交有关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接受: 未使用规定的格式或者填写不符合规定的; 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文件的。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