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2000年)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第二节 人员与培训 第五十九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2000年) 第五十九条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第二节 人员与培训 第五十九条 对照本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的相关人员以及营业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