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年)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第三节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年) 第三节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第三节 设施和设备 第六十七条 药品零售企业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并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企业的营业场所、仓库、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 第六十八条 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应配置以下设备: 第六十九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配送中心,其仓储、验收、检验、养护等设施要求与同规模的批发企业相同。零售连锁门店的药品陈列、保管等设备要求应与零售企业相…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