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2000年) 3、 实施Ⅲ类管理的药包材产品: 第四十七条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2000年) 第四十七条 3、 实施Ⅲ类管理的药包材产品: 第四十七条 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标准操作规程不得任意更改。如需更改时,应按制定时的程序办理修订、审批手续。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