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加强对投资计划有关专项的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跟踪监控,指导地方、有关中央单位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对投资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投资支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或评估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将绩效评价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安排投资的重要依据,并按程序办理项目调整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收回等工作。对监督检查或评估督导中存在问题较多、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和中央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视情况压缩下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