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章 奖励资金的申报和下达 第十一条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一条 第四章 奖励资金的申报和下达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