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2007年) 第三章 执照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2007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执照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航总局应当办理执照注销手续: 执照被依法撤销的; 执照持有人,男性年龄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0周岁的; 执照持有人放弃执照所有权利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