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2001年) 第四章 实施仪表飞行程序和 第六节 灯光发生临时故障 第一百零四条 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2001年) 第一百零四条 第四章 实施仪表飞行程序和 第六节 灯光发生临时故障 第一百零四条 跑道灯备用电源不工作时,不允许作Ⅱ类和Ⅲ类运行,只能使用Ⅰ类运行的最低标准,对非精密进近无影响。 第一百零三条 目录 第一百零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