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2001年) 第四章 实施仪表飞行程序和 第五节 非目视导航设施的降级和故障 第九十三条 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2001年) 第九十三条 第四章 实施仪表飞行程序和 第五节 非目视导航设施的降级和故障 第九十三条 仪表着陆系统(ILS)地面下滑台不工作,则按照非精密进近实施,使用仪表着陆系统(ILS)下滑台不工作的着陆最低标准;如果仪表着陆系统(ILS)地面航向台(LLZ)不工作,则不允许使用仪表着陆系统(ILS)进近。 第九十二条 目录 第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