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2022年) 第36.3条

第36.3条 与适航要求的相容性

申请人应当表明:航空器在表明符合本规定时,在所有条件下都符合构成型号合格审定基础的各项适航规章;为符合本规定而使用的所有程序,以及按照本规定的要求为飞行机组制定的所有程序和资料,与构成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基础的各有关适航规章之间也是协调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