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2022年) 第36.5条

第36.5条 本规定的限制

本规定确定的尽可能低的噪声级在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适用于提出申请的航空器型号。对于处在、进入或者离开任何机场的运行,本规定并未确定这些噪声级是否可以或者应该被接受。

[2018年1月12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