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三章 延误处置 第二节 航班出港延误旅客服务 第二十七条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延误处置 第二节 航班出港延误旅客服务 第二十七条 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时,承运人应当根据运输总条件、客票使用条件,为旅客妥善办理退票或者改签手续。 旅客要求出具航班延误或者取消书面证明的,承运人应当及时提供。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