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六条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六条 在用能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或者进口属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用能产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三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