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五条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五条 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用能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条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条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