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能效标识的实施 第十七条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能效标识的实施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能效标识或者利用能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 第十六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