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章 登记审批 第十七条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登记审批 第十七条 农业部根据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的综合评审意见,审批、发放肥料临时登记证或正式登记证。 肥料登记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肥料审批专用章》。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