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淘汰更新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至2027年底,重点区域的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应当全部退出铁路运输市场;至2035年底,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应当基本退出铁路运输市场。

禁止生产淘汰目录内的各型铁路内燃机车;禁止销售达到报废运用年限的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

鼓励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提前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