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6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6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平台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未履行相应报告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