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未履行重点工业产品进货查验和进销记录义务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