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2014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十一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