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二章 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支持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中央财政示范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及用途主要包括: 第五条 申请示范补助资金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六条 申请示范补助资金的绿色能源示范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第七条 绿色能源示范县要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包括在农村中小学推行太阳能浴室,实施太阳能、浅层地能采暖工程,利用浅层地能热泵等技术解决中小学采暖需求,建设太阳房,… 第三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