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示范补助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县级统筹、绩效挂钩”的原则使用管理。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