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2017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2017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不定期抽取一定数量的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报告,组织评估认证机构开展执业质量交叉检查,交叉检查结果作为市场评价的重要参考。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