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2001年) 第五章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2001年) 第五章 第五章 备案与报告 第三十一条 下列统计违法案件应在立案后十日内报上一级统计行政机关: 第三十二条 下列案件应当在结案后十日内向上一级统计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 国家统计局建立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定期统计制度。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