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2007年)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七条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2007年) 第七条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七条 国家实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时间为每年9月份的第3个星期日。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96)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