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2007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国家实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时间为每年9月份的第3个星期日。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